安监站主要工作职责
时间:2016-05-16 来源:撰稿人:admin 撰稿单位:
机构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或制定本辖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或办法。指导、推动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规范、规程的实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市区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情况实施抽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负责市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和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行业管理。监督施工企业安全措施费用的提取使用。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管理负责全市“安管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试工作。负责省级文明工地的初评申报,市级文明工地的考核评定及文明工地的动态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定期分析行业安全生产状态、发布事故预警。按层级监督原则,对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情况进行业务指导。
工作分工:
站长:董海涛
主要职责:
负责安监站全面工作。负责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组织制定本站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负责起草相关管理规定、工作总结和实施措施。组织全站政治、业务学习,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政建设,带头遵守机关各项管理规定。负责全市建筑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管理。负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行业管理与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组织安排全市安全大检查、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与专项治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站长:李永发
主要职责:协助站长作好分管的各项工作。负责市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起重机械的备案与使用、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与发放工作。负责站内质量认证、环境认证的具体实施工作。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员:杨卫华、余学振、李丁、林云霞、郝焕云、樊涛、王克俭、郭振东、常浩、毛刚
监督岗位职责:
一、必要时进行现场勘验;
二、按照工作分工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进行动态监督,按工程形象进度和监督频次填写监督日志,每月整理监督记录;
三、对现场事故隐患和违章行为,按规定程序实施指令并监督其整改,对整改不力或预期不整改的按规定实施处罚;
四、参与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和文明工地初评。
五、负责施工现场的专项治理和有关人员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监督。
管理岗位职责:
一、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整理和归档;
二、实施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考试管理,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备案与文明工地的申报管理;
三、负责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处理和工伤保险管理;
四、具体实施行业有关宣传、教育和专项治理工作的协调与实施;
五、市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备案和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标准化工作的内部实施与职业安全健康、安全评价的行业指导工作。
办公地点:
廊坊市建设局建设大厦(金光道40号)
办公电话:
0316-5908126